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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我當社工之後,第一個想起的故事,關於我的「雞婆」。

 

我其實從小就知道自己很喜歡幫助人,於是從小學就開始醞釀的氛圍,班上一名轉學生,常常向我訴苦,她的繼母每天怎麼虐待她。詳細內容我其實已經忘記,只記得那時候我每天都聽得義憤填膺,慷慨激昂。不明白怎麼有這樣的長輩,對一個孩子做出這樣言語或行為的暴力。

 

這件事一直延續到國中,她就讀隔壁班,還是常常向我訴苦。

直到有一天,血液裡充滿著正義的我受不了了!再這樣下去、她有一天會被打死的啊!

 

也不知道國中哪來的資訊,某個爸媽不在家的夜晚,我躡手躡腳的打給了「張老師」(打之前還先打104問張老師的電話!)。電話那一頭的張老師聽得同樣憤愾,告訴我她一定會處理這件事。問了對方的聯絡方式、並且也問我的基本資料。

 

掛上電話後,我放下了心,彷彿終於完成了一件應盡的事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後來,不記得過了多久,對方找上門,打電話到家裡、告訴我的母親,她女兒多麼令人蒙羞,造成他們家庭失和。在那個資訊封閉的年代,用著軍事與權威教育的我們家,我於是被要求跪了一整晚,爸爸用水管狠抽,爸爸打完,換媽媽。

「管好自己就好,憑甚麼去管人家的家務事!?那些,干妳什麼事!?」我記得他們當初是這樣邊打邊對我說的。

 

然後有一個禮拜的時間,我們家充斥著烏煙瘴氣的氛圍,沒有人跟我講話,他們彼此也都不講話,因為互相責怪彼此的教育失敗,這個家時而冷淡、時而憤怒。

 

後來有好長的一段時間,我的人生觀就是「明哲保身」。

 

後來因緣際會的工作讓我開始修習社工學分,一腳踏入社工的領域。技職體系的我對這個職業好陌生,每次上課都驚呼,天啊!怎麼有這麼好的工作,既可以幫助人、又可以賺錢!!?

 

當我讀著社會福利與政策,背著「家暴法」、「兒少福利法」的那一刻,我想起了這個故事。原來早在民國89年推廣的「113專線」(註1),宣導推廣著,家庭暴力不再是「家務事」,而是犯罪的行為(註2)!

 

後來有這樣的機會,我告訴我的母親,當年你們嫌惡我做這樣的事情,現在國家還給了我「必須通報」的法定義務。這麼諷刺,卻也這麼欣慰。

 

家庭暴力防治法(以下簡稱家暴法)推廣至今已20年,雖然這個年紀的我們最常說的是,「那個年代底下的我們,誰不是在家庭暴力的教育中長大?」但欣慰的事,家暴法的制定,至少正抑制著這一代之後的整個社會,那些可怕暴力的循環。

 

當年沒保護到我的張老師(我到現在還是對那年這個單位的專業存疑),至少現在還了我遲來的正義。

 

1

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https://www.archives.gov.tw/Publish.aspx?cnid=948&p=991

2

衛生福利部季刊第17期(2018/06)

http://www.mohwpaper.tw/adv3/maz17/utx06.as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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